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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党政机关

一、营业税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相关政策:
  1、营业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税政策
  从1997年1月1日起,凡经中央及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无论是行政单位收取的,还是由事业单位收取的,均不征收营业税。为了便于征收管理,对于中央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行收费、基金,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批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可以免税;凡经省级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分批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项目名单可以免税。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同时废止。
  其他应交纳营业税的业务,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例如:国家机关、党政机关销售、编辑,制版、印刷的图书、杂志、月历、年历、画册、纪念册与出版物,比照对出版单位的征税规定征收营业税。
  2、营业税中对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2000年9月1日起,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勤体制改革后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并具有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服务中心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货币收入及机关服务中心所属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行业归口管理的宾馆招待所(有名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的会议经费,在2003年年底之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3、营业税对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自2001年1月1日起,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勤体制改革后的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为中央各部门机关提供的内部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货币收入,在2005年年底之前暂免征收营业税。机关服务中心所属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行业归口管理的宾馆招待所等(名单附后),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的会议经费,在2005年年底之前暂免征收营业税。核定会议经费按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初下达的会议计划经费确定其免征营业税额,年终时按实际数清算。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①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范围内的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区、门头沟区、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7%;
   ②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
   ③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①②项范围内的,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房产税

  国家机关、党政机关自有房产如用于经营或对外出租时,还需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是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税种。
   (1)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1.2%。
      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
   (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12%。
      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
  国家机关、党政机关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按规定免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实行分级幅度税额。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为六级,各级土地税额标准为: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0元;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8元;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4元;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元;六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0.5元。

六、车船使用税

  国家机关、党政机关自用的车船,依照规定免征车船使用税。但对其出租等非本身使用的车船,已不符合免税条件,应对非本身使用的车船征收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计算公式为:
  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七、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1)从价计税: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
  (2)从量计税: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八、契税

  如果国家机关、党政机关承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免征范围外的房地产时,还需及时缴纳契税。
  契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北京市契税税率为3%,应纳税额=房地产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税率。

九、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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