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8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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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69017(不占线)
办理社会保险参统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二份
3、企业职工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外埠职工还须提供户口本的户主页(第一页
)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两份]
4、已在本市范围内参加过社会保险的职工,须提供该职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原件、复 印件各一份
5、参保单位与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银行签订的《付款授权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付款授权书中 “收款人全称”一栏填:“北京市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款人简称”一栏填:“XX社保中 心”)
6、如有补缴须单位出具补缴说明一份、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一份及发工资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一 份
7、参保人员的一寸彩照两张